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导向
关于协会  
政策导向
关于委托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实施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并开展第一阶段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2 |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2416

甬经信中小〔2021〕4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聚焦关健核心技术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行动方案2020-2025》(甬党〔2020〕2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宁波市“两创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评选工作的通知》(甬两创办〔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经公开招标,决定委托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组织实施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意义

宁波市“专精特新”小巨人、浙江省“放水养鱼”等入库企业是充实我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的重要后备力量,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军。为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优质企业开展创新发展、核心技术、进口替代、军民融合等高层次攻坚突破培育,着力开展思维能力提升培育、技术难题对接、科技成果沙龙等服务,有利于加快推动入库企业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实力,为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续力量。

二、培育对象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进入宁波市“专精特新”小巨人、浙江省“放水养鱼”优质企业培育库等优质企业的总裁、技术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董秘。

三、培育目标

围绕“科技创新+经营创新+资本创新”三大核心主题,对符合条件企业的高级人才实施系统培育,通过战略、技术、市场、资本等培育赋能,全面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四、培育时间

培育共分两个阶段。2021年2月至4月为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共分四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培育人数限制在220人以下。第二阶段报名工作4月初启动,5月份实施。培育简章和培育时间由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具体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为培育工作的唯一承办单位,有关培育的所有活动通知、人员组织、经费开支均需提供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的公章和对公帐户,其它机构和个人一律不得单独组织活动和收费;

(二)培育对象在培育期间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其它费用全部列入财政开支,由承办单位负责支付;

(三)符合条件的参培对象应充分了解参培期间的各项参培要求、规定和风险,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报名并全程参加培育,不得无故请假、脱培;

(四)为培育更多优质企业,本轮培育全阶段原则上每家企业不得超过2人(次)。

各地经信局接通知后,请落实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并组织符合要求的培育对象自愿报名参加培育。

联系人:

1.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 程翔,联系电话:0574-27965050,18667896663;

(1)海曙、镇海、鄞州、余姚、慈溪、象山、宁海、杭州湾、东钱湖、梅山、大榭,报名联系人:王淑文,电话:15706846621,邮箱:nyypy@nwpu.edu.cn;

(2)江北、北仑、奉化、高新区,报名联系人:许依欣,电话:18667896886,邮箱:nyyqy@nwpu.edu.cn。

2.宁波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魏红光,联系电话:0574-55882783;

3.为便于沟通联系,建立宁波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群和宁波市放水养鱼优质企业培育群,请各相关企业实名进入对应微信工作群。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培育简章

2.培育时间总体安排表

3.培育报名回执表


友情链接